中五學生曾志健(健仔)前日(1日)在荃灣遭防暴警近距離開實彈,射穿肺部,情況一度危殆。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2日)在記者會上辯稱,警員是在生命受威脅情況下開槍,又指施襲者當時以各種武器,包括削尖的行山杖插向警員。不過,法新社記者拍攝到相信為中槍者於衝突前的相片,當時他持手疑似浮版的盾牌,右手則只持一支白色幼身棍狀物,外形似是一般家具組件,並非謝振中所指的「削尖」武器。

此外,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昨又聲稱,警員被襲擊期間有被「搶槍」危險。不過綜合當日港大學生會校園電視,《紐約時報》、城大編委、城大城市廣播拍攝到的事發前後經過,可見一名持長盾防暴警在大河道祥興記生煎包店外被黑衣人追趕時跌倒,其後多名黑衣人上前,一隊防暴警員隨即前來增援,並施放催淚彈驅趕黑衣人。一名黑衣人期間向一名舉槍警揮動白色幼身棍狀物,揮中警員衣袖,警員即開槍。中槍黑衣人向後跌在之前跌倒的的警員身上,其他黑衣人則散開。其中一名黑衣人其後走近中槍者時,被一名防暴警撲低。片段未有見到黑衣人有意圖「搶槍」。

警方昨在記者會上播放影片,逐格解釋警員當時面對處境,聲稱當時示威者手持多種武器,包括削尖的行山杖、鐵枝、鎚仔,追打正在撤退的防暴警察。但播放《紐約時報》的新聞片段時,卻再「斬頭斬尾」將片中質疑警員武力違反國際指引的部份刪走,將片段扭曲成警員受襲始開槍。

謝振中又指,短時間內有不同界別的人包括醫學界和教育界,急不及待發表聲明批評警方開槍是不必要,形容有人「歪曲事實」、誣衊警方以「行刑式」方法開槍,又反問相關團體有何「專業理據及知識」指出警方判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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